要怎样推翻录音证据
分类:行业资讯 阅读:186次 时间:2024-09-21
录音证据违反下列原则,就不会被法院采信。
一、录
二、录音、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:《若干规定》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,限于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”,前者包括以拘禁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,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。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,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证据对待,只要不是以拘禁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或者违反程序法、实体法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,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。
三、录音、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:录音、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,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,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。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,如民诉法第69条规定,“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,应当辩别真伪,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,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”。而《若干规定》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,“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”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。
法律依据:
《最高人民法院〈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〉》第22条规定:“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、录像等视听资料的,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。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,可以提供复制件。
相关信息
- 几个证人证据才成立 [2025-04-29]
- 温州市私家侦探:婚后房产怎样做才能变成一个人所有_1 [2025-04-17]
- 离婚案子的财产怎么处理 [2025-04-10]
- 温州外遇调查取证:离婚孩子三个月的抚养权归谁管 [2025-03-27]
- 夫妻离婚六个月的宝宝应该判给谁 [2025-03-20]
- 夫妻双方女方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[2025-03-12]
- 温州私家调查:放弃继承房产公证书有效期多长时间 [2025-03-05]
- 温州侦探公司:父母的遗产可以被执行吗 [2025-02-26]